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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收费后高速通行费涨了?陕西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列账单明算账

府谷城事 160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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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5 14:56 来自府谷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总体要求和交通运输部的安排部署,本次改革对客车应缴通行费的影响不大因为客车的计费方式没变,收费标准也没变但由于以下三个原因,部分客车的应缴通行费额会有些变化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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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调整为一类执行一类客车收费标准,这类车的应缴通行费额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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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1月1日前我省在部分有两条以上路径的高速公路收费中,按照“最小费额”收费即对通行相同出入口,但路径不同的车辆按最少的费额来收取。而现在统一按车辆实际的通行路径收费。这样通行较长路径或收费标准较高路径的车辆,其应缴通行费额会有所增加

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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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通行费的取整规则发生变化取整规则的变化,有可能导致部分客车的应缴通行费额较过去有所增加但也可能较过去减少。


过去为方便现金缴费,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我省收费公路在计收通行费时,先按收费标准和行驶里程计算后再按以下规则取整:个位及其以下为0至2.5元的,计为0元2.5元(含)至7.5元的,计为5元7.5元(含)至10元的,计为10元对ETC车辆,则在取整后金额的基础上再打95折精确到“分”。

按照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要求及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目前取整规则调整为:ETC车辆在计算的应缴通行费额(尾数小于0.5元则舍去)基础上打95折后“四舍五入”,精确到“分”非ETC车辆在计算的应缴通行费额基础上“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举例如下:



总体来说客车通行费额发生变化,并非调整了收费标准不存在“涨价”,而是通行费的计费规则变化引起的此次计费规则的调整,也体现了多用路多付费的原则更加公平合理。


来源: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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